人做事情,或是出于利益,或是出于性情。
出于利益做的事情,当然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。我常常看见名利场上的健将一面叫苦不迭,一面依然奋斗不止,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。我并不认为他们的叫苦不迭是假的,因为我知道利益是一种强制的力量,而就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性质来说,利益的确比愉快更重要。
相反,凡是出于性情做的事情,亦即仅仅为了满足心灵而做的事情,愉快就是基本的标准。属于此列的不仅有读书,还包括写作、艺术创作、艺术欣赏、交友等等,简而言之,一切精神活动。如果在做这些事情时感觉不到愉快,我们就必须怀疑是否有利益的强制在其中起着作用,使他们由性情生活变成了功利行为。
一个人活在世上,必须有自己真正爱好的事情,才会活的有意思。这爱好完全是出于他的真性情,而不是为了某种外在的利益,例如金钱、名声之类。他喜欢做这件事情,只是因为他觉的事情本身是非常美好,他被事情的美好吸引。这就好像一个园丁,他仅仅因为自己喜欢而开辟了一块自己的园地,他在其中培育了许多美丽的花木,为他们倾注了自己的心血。这样的一个人,他一定活的很充实。相反,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园地,不管他当多大的官,做多大的买卖,他本质上始终是空虚的。这样的人,一旦丢了官,破了产,他的空虚就暴露无遗了,他会惶惶不可终日,发现自己在世界上无事可做,也没有人需要他,他成了一个多余的人。
在我看来,所谓的成功是指把自己喜欢的事情做好,其前提是首先要有自己的爱好,舍此之外便只是名利场上的生意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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