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子说:“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,近之则不孙,远之则怨。”这句话对女子不公平,其实“近之则孙”几乎是人际关系的一个规律,并非只对女子如此。太近无君子,谁都可能被惯成或逼成“不逊无礼”的小人。
在任何两个人的交往中,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,越过这个距离,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。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底限,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底限。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
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,这是每个人的自我的必要的生存空间。缺乏自我的人不懂得这个道理。你因为遭受某种痛苦独自躲了起来,这时候,往往是这时候,你的门被敲响,那班同情者络绎不绝的到来,把你连同你的痛苦淹没在同情的吵闹声中。
中外圣贤都教导我们“已所不欲勿施于人”这是要我们将心比心,不要把自己视为恶、痛苦、灾祸的东西强加于人。己所不欲施于人,损人利己,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,这种行径当然是对别人的严重侵犯。然而,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。
另一方面,自己视为善、快乐、幸福的东西,难道就可以强加于人吗?要是别人并不和你一样认为它们是善、快乐、幸福,这样做岂不是也是对别人的一种严重侵犯?在实际生活中,更多的纷争的确起于强求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、趣味和立场等。大至信仰问题,试图以自己的所信奉的某种教义统一天下,甚至不惜为此发动战争;小至思维方式,生活习惯,人们很容易以自己所是为是,斥别人所是为非。即使在恋人之间,试图改造对方趣味的斗争也是屡见不鲜的。事情的这一方面往往遭到人们的忽视,人们似乎认为 以己不欲施于人是明显的恶,出发点是害人,以己所欲施于人的动机却是好的。殊不知在人类历史上,以救世自居的世界征服者们造成的苦难远远超过普通的歹徒。
我们应该记住, 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,同样不可施于人。如果说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 是一个文明人的起码品德,它反对的是对他人的故意伤害,主张自己活也让别人活。那么“己所欲勿施于人”便是一个文明人的高级修养,它尊重的是他人的独立人格和精神自由,进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,也让别人按别人的方式活。
尊重他人的个别性,不把自己的愿望强加于人,不随意搅扰别人,不使他人为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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